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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政策依据_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世界观点


(资料图)

1、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,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。

2、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,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。

3、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,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。

4、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,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。

5、纳税人购置存量房,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、变更登记手续,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

6、纳税人出租、出借房产,自交付出租、出借房产之次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

7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、出租、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,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

8、扩展资料:房产税的征收特点: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,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;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;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--房产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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