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铜川市作协为啥撤销了,撤销后还有铜川市作协吗?”
6月27日,铜川市民政局官网一则关于“撤销社会组织注册登记”的公告引发热议。记者从铜川市民政局、铜川市作协了解到:铜川市作协只是变更为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,从社会组织变成体制内单位,和铜川市文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,继续进行工作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公告中说: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铜川市作家协会、陕西铜川泽华国防教育训练中心等2家社会组织未履行组织年检等程序,经业务主管部门申请,现予以撤销注册登记。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撤销之日起, 登记证书、公章、财务章等一律作废,并在30日内缴回市民政局。同时,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,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6月29日,记者联系到铜川市民政局,副局长封长潮表示:“铜川市作协社会组织撤销不等于没有了,而是性质变更了,之前铜川市作协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,由民政部门主管;现在铜川市作协的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撤销这个社会组织,因为铜川市作协变更为人民团体了。我们是严格按照流程,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申请,走了正规的撤销流程,才宣布予以撤销的。”
封长潮表示,之前铜川市作协是社会组织时,属于民政部门主管;变更为人民团体之后,就不属于民政部门主管了,有了新的主管部门。
对于此事,6月29日,记者联系到铜川市作协工作人员王女士,谈及此事,王女士发来了一份关于此事的声明。
声明称,2018年9月,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印发《铜川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》《铜川市作协深化改革方案》,明确市、区县作协地方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性质,要求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置。
2019年3月,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印发通知同意设立铜川市作家协会,明确其为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,与铜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个机构、两块牌子。
相关媒体发布的《铜川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公告》中予以撤销注册登记的“铜川市作家协会”为机构改革前铜川市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社会组织。
据封长潮介绍,对于公告中的陕西铜川泽华国防教育训练中心(铜川市青少年军校),因其连续两年未履行社会组织年检审核等程序,经其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申请,由铜川市民政局予以撤销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。同时,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,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社会团体相关法律规定
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: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,或者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,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,没收非法财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律规定
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哲行条例》第二十四条: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,骗取登记的,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。
6月29日,记者再次查看铜川市民政局官网时,公告如下:
此公告便于大家更加清楚了解铜川市作协变更情况。
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区别是什么呢?
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,通常所说的社会组织,是对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总称。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,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。根据相关规定,社会组织被取缔的原因主要是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,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,其中还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。
而人民团体则是由党委或政府部门主管,比如团委、妇联、残联等,这些部门都是在编的,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体制内单位。
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编辑 周佳敏